云和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云和县第二批县级科技特派员
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一批县级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9月底结束,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丽委办[2005]7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第二批县级科技特派员轮换、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二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
为充分体现科技特派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连续性,第二批县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中选派。特派员服务期限实行两年一轮,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不再兼任其它下派工作任务。请相关派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科技人员的专长,提出选派人员,报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单位选派人数计划及入驻乡镇见附表)。
二、做好第一、二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交接
鼓励科技特派员连选连任,延长服务期限。对正在实施尚未完成的第一批科技特派员项目,要做好工作衔接,按照项目要求继续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第二批科技特派员项目将实行一次立项,二年完成,与特派员任期一致。
三、做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
1、县科技持派员入驻乡镇后,要大力推行农村科技进步,立即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入驻乡镇的实际情况,提出发展特色产业和加速科技进步的思路。于2009年10月31日前提交云和县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文本。填报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原则上按照云和县科技计划项目有关要求办理。申请程序:⑴在云和科技信息网科技计划栏目中下载《云和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⑵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⑶申请材料经入驻乡镇审核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报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丽水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及省里有关规定,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科技特派员在下派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下派工作任务的,经入驻乡镇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报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派出单位另行选派人员接替。
联系人:李俐,电话:5523160,邮箱:yhyyll8@163.com
附件:第二批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人数计划及入驻乡镇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科技特派员 制度 通知
抄送:市科技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孙乐明、王新荣、蓝先芬同志
附表:
第二批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人数计划及入驻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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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单位 |
选派人数 |
入驻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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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
1 |
云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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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
1 |
紧水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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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
1 |
朱村乡 |